一、審核時間
自2022年1月起按月辦理。
二、審核程序
(一)全國特殊工種崗位人員信息庫備案審核:按照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加快做好特殊工種崗位人員信息報送使用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2〕417號)文件要求,從2022年10月1日起,全省特殊工種人員提前退休審批全部使用信息庫,未在庫內備案人員不得審批。原在國有或集體所有制企業從事特殊工種經歷的靈活就業人員,其信息庫備案原則上由其原從事特殊工種的企業負責。原企業不存在的,則可由企業所在市的社保中心市級初審員負責。職工的電子檔案(含檔案最早記載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反映從事特殊工種經歷的轉正定級表、歷年調資表、調動手續、勞動合同書、原始佐證材料等)作為附件一并上傳信息庫作為審核依據。
(二)個人申請:已向全國特殊工種崗位人員信息庫備案并審核通過的職工,應于到齡當月前向退休時所在單位提交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申請,如實填寫《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申請表》。
(三)單位公示:各參保企業在收到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申請后,如實填寫《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表》及《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由企業工會組織、企業人力資源(勞動人事)部門的具體經辦人員和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在本企業辦公場所顯著位置張榜公示,有條件的還應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同步進行公示,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公示期限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公布電話受理投訴舉報。
(四)企業申報:公示期結束后,企業人力資源(勞動人事)部門專職人員攜帶職工人事檔案、輔證材料原件、《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表》、《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及電子版、《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核)花名表》、《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核)表》,按管理權限報人社行政部門審批(核)。
(五)提前退休確認:市人社行政部門負責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提出辦理提前退休的職工,按照原始檔案和全國特殊工種崗位人員信息庫備案信息相結合的原則開展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核,對信息庫備案信息與原始檔案記載不一致的,以原始檔案為準。原始檔案中記載不清晰、不一致的,以企業提供的能證明職工當時從事工種和年限的原始有效材料為佐證進行認定。審核通過的人員留存《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電子版;審核未通過的人員一次性向參保企業告知原因。
(六)人社部門公示:市人社局每月在其官網上對上月審核通過人員相關信息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市人社局通過“12333”及公布的電話受理投訴舉報。
(七)退休審批:市人社局官網公示期無異議的,在《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核)表》加蓋印章并留存備查。對群眾投訴舉報的人員,暫緩上報或審批(核),進行調查核實。
附件:1.《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處申請表》
2.《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表》
(參保單位公示使用)
3.《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
(企業、人社部門公示使用)
4.《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核)花名表》
5.《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核)表》
6.《企業從事特殊工種職工年度登記表》
注:相關表格請從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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